為適應觀山湖區(原金陽新區)的發展,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2007年10月整體搬遷至觀山湖區(原金陽新區),同時掛牌“貴陽市金陽醫院”。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業務用房緊缺嚴重制約著醫院的發展,且院內“腦科”病房與其他病房混合交叉布置對腦疾病患者治療有一定影響。為解決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業務用房緊缺現狀及給腦疾病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擬在醫院內部啟動腦科大樓及綜合病房大樓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3020m2,總建筑面積389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9900m2、地下建筑面積9000m2。地面16層、地下3層、建筑高度96.0m。建設內容包括住院部、醫技科室、ICU重癥監護室、康復中心及地下停車庫(含人防)及設備用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部部令第44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以及相關管理規定,本項目環評類別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為此,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委托貴州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單位環評技術人員嚴格按照技術導則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實地調查和現狀評價表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質量較好,能達到相應功能區要求;業主進行公眾參與調查表明,無公眾反對項目的建設;在對項目的產、排污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確定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重點,明確了主要保護目標、評價因子、評價等級、評價范圍,分析預測項目運營期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數量及排污方式以及對環境的影響,提出相應的環保措施,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論證了項目建設的可行性。